距离我把迟衍拉黑,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。
这件事要被我那帮狐朋狗友知道,个个都得惊掉下巴。
谁不知道我是哥宝男,十句话里八句都关于我哥。
我这么黏他是有原因的,谁让我只有迟衍这么一个亲人呢?
我俩其实没有血缘关系。
在孤儿院时他就把我当弟弟照顾,我跟他跟惯了,他成年后就带着我搬了出去。
迟衍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都很冷,一副全世界都欠他钱的拽样,唯独对我却宠得令人发指。
我毫不怀疑就算我说要天上的星星,他都会想尽办法给我摘下来。
他宠我,我自然心疼他,这么无理的要求当然不会提。
更何况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入我眼,除了迟衍。
我不要星星,我要我哥。
所以当他难得喝醉那天,我赖在他床上,把他衬衫揉在怀里撒娇:「哥,你要了我好不好?」
迟衍仰面躺着,眯起眼睛瞥我一眼,扯了扯领带:「迟珩,我是你哥,别作。」
他的语气冷得能翻出冰碴子。
我脾气也上来了,朝他腿中央踹去。
不让用就毁掉。
还没踹中目标,途中就被人截和了。
我哥抓住我小腿,不轻不重地捏了捏。
「腿不想要了?」
我这人最怕痒,没两下我就认输求饶。
「哥我错了,再也不敢了。」
心里想的却是,混蛋给我等着,小爷今晚必废了你。
迟衍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,那双带着薄茧的手抚上了我的尾椎。
他做着这么暧昧的动作,说出的话却让人如坠冰窖。
「小珩,哥不介意打断你腿,反正哥养你一辈子。」
他咬着烟,白色烟圈缭绕,模糊了他的脸,唯有那双如墨的眼睛牢牢盯着我。
刹那间,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。
他眼底的偏执生根发芽,伸出的藤蔓死死缠绕在我身上。
被完全掌控的战栗感像电流般穿过全身,爽得我头皮发麻。
我哥这人什么都好,就是对自己的认知不够准确。
他一定不知道他对我的占有欲已经远超过了对弟弟的关心。
毕竟没有哪个哥哥会乐此不疲地替弟弟洗澡。
我连吃饭都是他喂的。
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自理生活的能力。
恰恰相反,我挺独立的。
我只是为了满足我哥的虚荣心,让他觉得我是菟丝子,只有依附他才能活下去。
我是骗子,我哥是疯子。
我俩绝配。
死了都得埋在一起。
如果他不要我了,我会把他杀掉。
走过奈何桥喝了忘川水,到了阎王那里,他还得和我对簿公堂。
他休想忘掉我。